组织关系转入

健康   2024-07-04 09:59   河南  

一、受理部门: 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三、事项名称: 组织关系转入

四、受理窗口:

    五、实施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14〕10号)

    六、办理条件:1、非公有单位集体在许昌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人员中的党员;2、在许昌市人才交流中心个人委托存档的党员,包括:人事档案已存入中心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在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但所在单位暂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

七、申请书标准文本:无

八、发放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九、年审或年检:

十、应提交的材料目录:1、《人事代理合同证书》;2、《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

十一、办理流程:1、转入组织关系党员本人提交第十项要求的相关材料。2、工作人员对转入党员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3、对转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转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当场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或补正材料。4、收取半年党费,按照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支部开展党员管理、教育、服务。5、填写介绍信回执联后,交由地党组织寄出。

十二、网上办理:(否)

十三、承诺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十四、受理地址:许昌市民之家CEF连廊2楼208房间

十五、联系电话:0374-8381000  

监督电话:0374-2629956

十六、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许昌市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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