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邀您学政策】设立慈善组织需办理哪些流程?

政务   2024-09-14 15:17   黑龙江  






问:设立慈善组织需办理哪些流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三审  姜淮

二审  翟福利

一审  孟丽君


编辑  杨洋

技术  杨惠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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