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招聘】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

职场   2024-09-18 19:13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证处(以下简称市公证处)是青铜峡市司法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为满足市公证处公证服务发展需求,现委托吴忠市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人员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技能、职业素养、法律知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人员;

5.在应聘过程中有作弊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要求

(一)公证员岗位要求公证员需年满25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熟悉公证业务、具备执业操守,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执业过程中无不良记录并能正常执业。

(二)公证员助理岗位要求。公证员助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若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笔试成绩加3分。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公证员只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公证员助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或重报无效。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13日—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中秋节放假正常休息不报名)在吴忠市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利通区金星镇裕西社区一楼,中国人民银行吴忠市分行对面,古城路84号)。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应聘人员报名表》下载方式:从招聘公告最后页小程序或青铜峡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4.报名需提供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公证人员报名表》(提供电子打印版1份,如实详尽填写,注明应聘岗位,张贴照片处插入电子版照片打印)及1寸近期免冠白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地派出所)、公证员执业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仅限公证员)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及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现场核验。

   (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掌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能力基础知识、公证专业知识、公文处理、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根据实际岗位需要,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理论素养、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及实操等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分值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项)×50%+面试成绩×50%(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五)体检。按照1:1的比例确定岗前体检,需在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根据缺额数量,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吴忠市利通区融众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将拟录用人员在青铜峡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录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市公证处报到,未经市公证处批准延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工资按照试用期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到公证员岗位和公证员助理岗位,薪酬待遇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证处经费管理及工资分配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七、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应聘者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以便电话形式通知,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通知

(二)应聘人员需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填报不实、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伪造、涂改证件和证明,考试过程中作弊,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资格者,取消招考资格。

(四)本次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吴忠市有关规定执行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53-2139983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证处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公证处2024年公开招聘公证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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