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教育厅获悉,寒假将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倡议家长不要让孩子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自主抵制学科类培训。如果您发现违规培训行为,可直接向属地教育部门反映,同时也可向省教育厅举报,监督举报邮箱:hljxwpx@126.com,举报电话:0451—53610758。
家长们一定要警惕培训机构以“打折”“组团”“优惠”“预付卡”等方式,诱导一次性交纳时间过长、额度过高培训费用,避免发生“退费难”和“卷钱跑路”等问题。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搜集证据,第一时间按照培训合同约定与机构协商解决,也可向业务主管部门投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动监督积极履责。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培训。坚决杜绝参加以托管、研学、冬令营以及“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审慎选择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按办学许可证审批项目开展培训业务,请选择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登记造册的合规机构。不要选择证照不全、未登记造册、没有任何保障的培训机构,以免造成经济损失。请认真查看机构办学场所是否安全、消防通道是否通畅、从业教师资格证书与实际是否相符。家长应多途径了解机构口碑信誉,试听课程后再决定是否参加培训。依法依规维护权益。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理性交纳培训费用,一次性交费或充值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务必将培训费用交纳至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及时向培训机构索要合法票据。来源丨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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