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日报讯(熊川 吴效彤)“重视程度20分、办理态度15分、面商沟通15分、答复情况20分,办理效果30分。”近日,笔者在永定区人大常委会采访时,工作人员拿出了人大建议量化评分制一览表,2023年人大建议督办不再只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项指标,而是细化到了从重视程度到办理效果5个方面的量化评分。据永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向省人大常委会核实,这一举措在全省首创,让人大建议满意度测评变得更加可感可知。
“今年工作评议方案与往年相比,重点在测评指标、测评模式、测评机制上进行了创新优化,特别是相较于以往笼统、打印象分的模式,本次工作评议采用分项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计算得分数,综合生成评价结果,明确三个等次分数线,进一步增强了评议的针对性、公正性和实效性。”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海辉表示。为让人大建议在督办过程更加客观公正,永定区人大常委会围绕重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五个方面,以百分制按不同分值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综合得分结果评定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综合得分80-100分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及以下为“不满意”,通过细化分值,明确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不断强化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举措和办理成效。
“测评前开展现场调研,由督办领导会同区政府牵头领导,组织由各督办委室和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该建议领衔代表、附议代表组成的调研组,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现场了解建议办理的真实性,并听取办理的相关情况汇报,测评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填写满意度测评票,测评结果当场公布。”永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严格程序,确保测评工作民主公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抓好建议办理落实工作。
此外,为了防止有评无改的行为发生,永定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测评结果上报区委,并通报“一府一委两院”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测评结果为“满意”的,对承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给予年终绩效考评(人大部分)加分,并作为推选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总结经验,查找差距,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对办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规范和改进,主要领导要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情况经主任会议研究,认为仍存在较大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列为次年持续跟踪督办的重点代表建议,并视情启动视察、质询、追责等进一步监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