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业用电户:
广西电网公司2024年11月份代理购电相关价格详见下表:
广西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执行时间: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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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的规定,用户电度用电价格由代理购电价格、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2.根据桂发改价格〔2023〕404号文和2024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规定,两部制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由不含绿色电力交易价的上月市场计划加权价格(0.44347元/千瓦时)和居民农业交叉补贴新增损益等(0.031756元/千瓦时)组成;市场计划加权价格与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之差计算得出的价差资金,由所有10千伏及以上两部制用户按外购电量占比分摊或分享。
3.上表所列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均含农网还贷资金,其中:两部制用电1.5分钱,其他各类用电2.5分钱;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125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峰谷分时电价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广西电网公司执行1.5倍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
(执行时间: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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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拥有燃煤发电自备电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暂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高耗能用户,其代理购电到户电价由其他用户代理购电价格的1.5倍、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组成。
2.峰谷分时电价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广西电网公司代理购电信息表
(执行时间: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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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市场用户须承担居民农业电价交叉补贴新增损益等折价-0.001948元/千瓦时、系统运行费用折价0.031307元/千瓦时以及其他折价0.005702元/千瓦时;并按规定承担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折价0.018331元/千瓦时。
2.其他折价是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机制产生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按月分摊或分享。
3.广西电网趸售地方电网(广西能源、百色能源等)电量,在自治区明确相关执行方式前,地方电网跨网购电的价格暂在原趸售价格的基础上加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实际度电价差均值0.106751元/千瓦时,待明确相关政策后,再行调整清算。
4.根据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发布2024年10月市场化交易价格的通知》,10月市场计划加权价格(不含绿色电力交易价)为0.44347元/千瓦时。
5.根据桂发改价格〔2023〕404号文和2024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规定,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电量中的10千伏及以上两部制电量,以不含绿色电力交易价的上月市场计划加权价格与当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之差计算得出的价差资金要单独归集,由所有10千伏及以上两部制用户按外购 电量占比分摊或分享,按规定计算9月分享0.003335元/千瓦时。
如有不明之处或遇用电问题,请联系您所属片区的经理,联系方式如下: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藤县供电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来源:藤县供电公司
▍编辑:谢楚贤
▍总编:徐伟玲
▍审核:黄群礼
▍投稿邮箱:gxtxr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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