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的结算政策
答:按照现行的政策,异地就医住院政策按照不同的备案类型,它分为四个档次。
1、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我市相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进行结算。
2、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在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市内相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进行结算。
3、跨市临时外出人员,在异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我市相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进行结算。
4、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备案时,如果是以个人承诺的方式备案的,在参保地出院结算前无法补齐相关的备案材料,住院费用是要降低20个百分点进行结算。
异地就医报销的过程当中报销的类型
答:异地就医的结算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类是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就医地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医疗机构的结算窗口进行直接结算。另外一类是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没能进行直接结算的,需要拿回参保地进行手工结算。
异地就医结算的规则
答:异地直接结算依据就医地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诊疗材料费目录进行结算,执行参保地的起付线、参保地的报销比例和参保地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如果回参保地按照手工结算报销,则按照参保地的目录和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职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需要提供的资料
答:1、住院费用:医院住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病历首页、出院证(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2、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医院门诊收费票据、费用清单、《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报认定表》复印件。
3、谈判药品医疗费用:医院门诊发票原件、门诊处方(未在审批医院购买的,需提供医院外购证明或外购处方)、《甘肃省谈判药品门诊使用诊疗手册》(复印件)。
市民通过电话咨询的热点问题
答:备案信息审核时限和审核权限问题备受关注。如果参保人员是通过国家平台提交的备案信息,这个审核的权限是在我市市级医保经办机构,五县两区的职工和城乡居民如果通过国家平台提交这个备案信息,是由我市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来审核完成的。如果参保人员是通过甘肃医保平台提交的备案信息,信息是由参保人员的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2024年9月份开始,跨市临时外出人员的备案信息是由系统进行自动审核。这些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备案记录去查看备案信息是否成功。
来源:天水市融媒体中心专业频道运营部(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