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交通不文明行为曝光(第一期)

文摘   2024-11-09 21:57   甘肃  

文明交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我县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广河县融媒体中心联合广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持续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群众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驾驶。

案例一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跃进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7日17时35分

案例二

违法行为: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广通大道与跃进路十字路口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8日15时33分

案例三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广通大道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8日16时20分

案例四

违法行为:电动三轮车乱停乱放

违法地点:广义街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8日11时20分

案例五

违法行为:私家车乱停乱放

违法地点:漳河东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8日10时20分

案例六

违法行为:私家车乱停乱放

违法地点:北滨河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7日10时50分

案例七

违法行为:私家车乱停乱放

违法地点:团结路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6日14时15分


曝光不是目的,改正才是初衷。希望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汽车驾驶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行为各项规定要求,在日常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驾驶汽车时,请务必全员系好安全带,让文明停车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记者:梁文博

编辑:丁子尧

审核:王一婷

责编:马小鹏

主编:顾楚波

总监制:马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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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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