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陕西省榆林市吴堡县人民法院发布
2024年毒品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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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一直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毒品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彰显司法机关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定决心,增强社会公众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我院发布下列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毒品犯罪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增强自我防范及自我保护意识,共同携手共建“无毒家园”。
案例一
李某贩卖毒品罪案
基本案情:2022年农历10月,李某在购买谷子时,得知售卖人郝某想购买毒品“面面”(白色咖啡因),便卖给郝某50克纯白色咖啡因,郝某以谷子抵账300元,又付给李某现金200元;2023年4月初,景某电话联系李某,在李某家中以200元的价格购买1包“面面”,约2克,加工后用于自己吸食。后公安民警查获景某随身携带“面面”3.83克,在李某家缴获可疑毒品,重221.87克。吴堡县人民法院以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典型意义:在部分县域,特别是农村地区,流行吸食一种俗称“面面”的土制毒品,其主要成分为咖啡因。以“毒”抵资也是典型的贩卖。李某贩卖咖啡因受到刑事处罚,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清醒地认识土制毒品的真实面目和严重危害性,切莫以毒性小、成瘾性小而误入歧途,要坚决做到不制造、不贩卖、不吸食。
案例二
郭某、王某贩卖毒品案
基本案情:
1.郭某系残疾人(半身不遂),向他人购买“面面”(咖啡因)后,按每包约40克的重量包装后,部分供自己吸食,部分予以贩卖。从2021年至2023年,共向43人贩卖“面面”321次,每次贩卖包数不等,每包价格400元至500元,共获利230400元,交易方式为微信转账,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查获“面面”359.070克,均检出咖啡因成分。吴堡县人民法院以郭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王某年事已高,患有严重基础疾病。2022年农历二三月,王某以1400元的价格与郝某购买100克毒品“面面”(咖啡因),回家后分装成11小袋,部分供自己吸食,部分以每小袋300元钱的价格贩卖,共向3人贩卖毒品17次,获6300元。剩余毒品“面面”被公安局查获。吴堡县人民法院以王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典型意义:部分贩卖毒品案件中,被告人系年迈、残疾人群,借身体老弱患有基础疾病、残疾等作为掩护,实施贩卖毒品行为,妄图逃避惩罚,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无论是否具有自理能力,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体现出国家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态度及严厉打击的力度,再次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案例三
郝某贩卖毒品案
基本案情:2022年农历二三月,被告人郝某在集市遇见王某后,王某向其打问购买“面面”,郝某想起在家中曾找到其父亲遗留的100克毒品“面面”,放着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就全部卖给王某,共计1400元,以现金方式交易。吴堡县人民法院以郝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典型意义:发现家中遗存“毒品”,或是疑似毒品的,应当第一时间上交有关部门,而不是抱着侥幸心理换取经济价值。另外提醒大家,现在基于各种目的非法种植罂粟的现象仍然存在。法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即构成犯罪。广大人民群众要清醒认识到,任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均涉嫌犯罪,切莫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来源:吴堡法院
编辑:高畅
主编:高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