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十则

文摘   2024-12-15 09:01   重庆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关于返还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之规定,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6228480470925960010(户名:景婷婷,归属行:中国农业银行)、6212262307008187624(户名:罗良美,归属行:中国工商银行)、6217996900108563611(户名:王述华,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7995200165099182(户名:孙鲜花,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214591382029293840(归属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6217986710000511242(归属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资金可按比例返还给相关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11日。在公告期内如无人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开展返还工作。

特此通告。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2024年12月12日

(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19802763703)


来源:江北公安在线、渝北公安在线、平安开州


责编:申杨帆

编辑:徐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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