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本周重要政策

民生   2024-11-24 18:09   安徽  



政策速览



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中国声谷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27年)》


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徽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安徽出台省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江淮运河通航管理规定》即将施行



01
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中国声谷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27年)》

11月18日,省长王清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中国声谷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27年)》。会议指出,智能语音是安徽最具特色、中国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技术。要深入推进中国声谷高质量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深化部省合作,强化运营管理、品牌塑造、开放合作,把中国声谷打造成为世界级智能语音先进制造业集群、国际领先的通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高地、全球人工智能体制机制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引领区要高质量构建集群发展生态,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锻造特色核心产业,壮大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大模型等国家急需关键产业。要深化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共性技术攻关,加强标志性产品培育,推动“智能+应用场景”示范推广,促进智能语音等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化、规模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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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



02
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徽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1月18日,省长王清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徽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会议强调,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是拉动消费投资、释放内需潜力、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要牢牢把握以人为本重要原则,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努力满足新市民需求。要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园区提级扩能,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推动城镇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要构建大中小城市协同共进发展格局,建设便捷高效通勤圈、梯次配套产业圈、便利共享生活圈,促进更多城市融圈进群。要高效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深化城市运营体制改革,创新更加有效的投融资模式,建立健全潜力地区城镇化建设要素保障机制,实现城市资源价值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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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



03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着力构建“皖美养老”服务体系,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目标到2026年,养老服务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水平有效提升,全省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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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h.gov.cn/public/1681/565372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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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未来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目标到2027年,未来产业创新策源、转化孵化、应用牵引、生态营造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量子科技、空天信息、通用智能、低碳能源等领域率先实现引领性成长。到2030年,形成未来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部分领域实现全球引领,基本建成具有重要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未来技术策源地、未来场景应用地和未来产业集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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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h.gov.cn/public/1681/565373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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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安徽出台省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省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对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保费给予补贴,省级和省以下按4:6比例分担,规范省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进一步健全全省自然灾害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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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省级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06
《江淮运河通航管理规定》即将施行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升江淮运河效能的部署要求,有效保障江淮运河通航安全和船舶污染防治,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江淮运河通航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规定》提出,江淮运河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应当设置污水污染物存贮装置、集油装置,实行污染物船内封闭、收集上岸。船舶应按规定向江淮运河沿线配套建设运行有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设施的港口、码头、装卸站、船舶修造厂、水上服务区或锚地送交污染物,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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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船内封闭、收集上岸!《江淮运河通航管理规定》即将施行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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