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规划措施不够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落实难度大,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滞后;养老服务投入不够到位,乡镇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欠账较多,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滞后......”
■执法检查显刚性,法律落实促发展
“自2022年1月1日《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在全市大力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老年人老有所托、老有所依、老有所尊......”在瑞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贯彻实施《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情况。
2024年,瑞昌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医养结合及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扶持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有针对性地执法检查,对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并持续跟踪问效,全方位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走进瑞昌市白杨镇武铜社区“一老一小幸福院”,院子里十余名老人正在挥动球拍练习太极柔力球,书画室里的老人正在恣意挥毫,棋牌室里十余张牌桌上也坐满了人......处处呈现出安逸舒适的景象。
养老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两年前瑞昌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将“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列入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候选项目,并在人代会上经全体代表票决,确定为当年的民生实事项目。为确保项目建设早建成、群众早受益,瑞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通过实地督促、听取进度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办。
从2022年瑞昌市范镇敬老院新建项目的完工,到2024年肇陈镇、横港镇、高丰镇、白杨镇等16所农村敬老院品质的提升和适老化改造,各级人大代表全过程进行监督,为农村养老事业贡献人大力量。如今的农村敬老院焕然一新,住在里面的老年人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得到明显提升。
“市人大常委会连续四年对养老工作的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改善民生无终点,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瑞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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