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这些单位和个人被全国表扬了!

民生   2024-11-26 15:40   内蒙古  
点蓝色字关注印象库伦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印发,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通辽市6个单位、2名个人上榜。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名单(通辽)




表现突出的单位


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院

通辽职业学院法制教育处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中共扎鲁特旗员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铁路街道办事处二六八社区居民委员会


表现突出的个人


魏婷(女)

通辽市司法局

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金珊(女)

中共通辽市委宣传部

宣传教育科科长

自“八五”普法启动以来,通辽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宣传为重点,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动新媒体普法为突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构架“一个格局”

增强全民普法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统筹部署

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成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八五”普法领导机构,形成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的“八五”普法领导体系。

紧盯“关键少数”

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年度述法、宪法宣誓等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以全市“关键少数”法律素质提升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落实执法部门的普法主体责任,明确全市72家党群和政府部门的重点普法任务,压实普法责任,督促、引导全市普法主体各司其职、上下联动,形成由“独唱”到“合唱”的生动普法局面。


夯实“两项基础”

全方位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

坚持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进一步深挖亮点特色,打造特色品牌,切实做到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工作有载体、有创新,不断增强嘎查村(居)民法治意识,提高法治创建质量和整体水平。目前,全市已创建命名“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9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 45 个。

不断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万名律师进乡村”活动,组织826名专职律师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2561个嘎查村(居)建立帮扶联系点1680个,累计解答咨询3500余次。

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规范对“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和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组织“法律明白人”深度参与法治乡村建设、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和法治乡村创建等工作,助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法治水平。目前,我市现共有2219个行政村,培养法律明白人6351名;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 1398户,比例达到63%。


打造“三个阵地”

宽领域建设基层法治文化阵地

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实体阵地”

通过建设法治广场(公园)、法治长廊、法治社区,运用展板、条幅、LED、新媒体等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展示法治文化成果,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全市各地先后建成法治广场(公园)9个、法治长廊4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1个、法律阅览室2000余个。

打造法治文化建设“融媒体阵地”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陆续开办“法治讲堂”“凝聚法治力量·建设法治通辽”“八五普法宣传”“972主播说法”等法治专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头条号、抖音等新媒体,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了线上线下全民广泛参与的普法新格局。

打造金字招牌的“文艺阵地”

将法治元素融入乌兰牧骑文艺演出,组织司法干警、律师、普法志愿者组成的法律宣传队,跟随“法治乌兰牧骑”队伍,深入到嘎查村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全市9支法治专业乌兰牧骑工作队伍,110支业余演出团队,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文艺演出500余场次。




来源 | 通辽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本期编辑 | 冯舒宁



印象库伦
印象库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