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试点执行“免陪照护服务”政策

民生   2024-11-27 18:48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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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老龄化社会的需求,缓解家庭压力,通辽市医保局、卫健委从2024年11月22日起,以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为依据,规范调整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新设“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患者或患者家属可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护工服务。选定通辽市人民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逐步规范后全面推开,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


“免陪照护服务”是指由医疗机构的护士或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料服务,不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特级、一级护理患者,实行政府指导价,患者家庭自行雇佣护理员提供照护服务的,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范畴,实行市场调节价。

下一步,通辽市医疗保障局、卫健委将对试点医院执行情况全程监督并指导,及时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促进护理资源优化配置,确保患者及时获益,患者家庭负担减轻。



来源 | 通辽医疗保障

本期编辑 | 冯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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