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单某某被诈骗1095997元!
民生
2024-11-12 17:13
浙江
青田县公安局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县单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2024年9月11日14时26分,单某某于2024年9月11日被对方以“开通抖音电商会员自动扣费,需取消为由”为由诈骗1095997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以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张春芳(涉案账号:62133276 ***** 8829)冻结资金67286.02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单某某人民币67220.76元;陈员平(涉案账号:62179065 ***** 7562)冻结资金80599.75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单某某人民币80000元;何如青(涉案账号:43674212 ***** 7839)冻结资金140764.68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单某某人民币62430.18元;何如青(涉案账号:62230929 ***** 6993)冻结资金177892.52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单某某人民币78747.67元;倪玲飞(涉案账号:621483 **** 8922)冻结资金67435.5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单某某人民币35402.59元;倪玲飞(涉案账号:52403 ***** 2052)冻结资金559000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单某某人民币23419.56元。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阮警官
联系电话:0578-60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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