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新能源货车实施通行费优惠的通知》,于2025年1月1日零时起,对云南省省内通行并使用ETC缴费的新能源货车(不含专项作业车)给予本次行程应交通行费10%的优惠。该优惠不与其他通行优惠叠加。如:单次行程中的部分高速由于实施差异化收费导致全程通行费实际综合优惠比例高于10%的,按实际综合优惠计费;低于10%的享受10%的通行费优惠。
ETC办理
客户可以通过“云南ETC”微信公众号中查询到ETC服务网点,或者通过云南基投运管中心所辖高速的各收费站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分别是:鹿阜、长湖、弥勒北、弥勒南、竹园、锁龙寺、泸西东、纳堡、弥勒东、白水、蒙自南、蒙自西、大屯、新平东、新平西、戛洒、由旺、施甸北、姚关、香格里拉站、小中甸站、冲江河站、龙蟠站、雄古站、虎跳峡、元江西、元江南、南洒、红河谷、撒玛坝、迤萨、乌湾、元阳西、元阳东、冷墩、逢春岭、新现、冷泉、屏边、澄江、小营、广南、旧莫、五珠、西畴西、剑川南、沙溪、大姚东、三潭、宜就、莲池、古盐都、鸡足山南、新城、大寨、沙依坡、阿得博、金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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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 | 李淘
编辑 | 梁羽雁
审核 | 郑纯明 袁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