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城区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公告
为全面落实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按照城区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规范标准,减少垃圾转运二次污染,从源头上治理餐饮垃圾乱扔乱倒现象,提升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为广大居民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决定对县城区餐厨垃圾实行定时定点统一收集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单位及时间
收集时间:城区、八里工业园区餐厨垃圾统一收集时段为07:30---22:00,各餐饮门店具体收集时间在缴费时与收集单位进行协商。
二、收费标准
依据静发改〔2022〕503号文件,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50-100平米、100平米以上分别按照营业使用面积每月每平0.8元、0.7元、0.5元收取。营业面积不足10平米的按照10平米收取。餐饮企业与餐厨垃圾处理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协议并缴费。
三、查处办法
餐厨垃圾统一由静宁县环卫局定时定点收集,坚决杜绝门店业主个人自行乱扔乱倒,如有私自倾倒的,将由执法队进行查处。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构查处。
四、缴费地点及时间
缴费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收费地点:静宁县环卫局(静宁县西兰路95号)
联系电话:0933--2529229
监督电话:0933--2535050
静宁县环卫局
2025年1月6日
来源:静宁县环卫局
编辑:武小娟
编审:马永萍 戴腾飞
监制:李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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