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届时
将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对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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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第1号修改单,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要求,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2024年11月1日起——
⭐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
⭐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东莞市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4年10月30日
根据规定
没有上牌的电动车不能上路
否则依规将可能面临处罚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以后将会越来越严格
大家注意了!
来源 |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