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奖候选人的条件:
(1)国家自然科学奖单项授奖人数实行限额,每个项目的授奖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对于综合性的重大自然科学发现,可以超过规定的人数。所谓综合性的重大科学发现是指该项发现无论是研究方法和手段,还是科学原理和理论体系都涉及到多个学科领域,没有各领域科学家的合作研究无法取得,所取得成果包含较多科学理论创建和发现点。超过规定人数时,推荐单位、推荐人应当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中提出充分理由,包括该发现作为综合性重大自然科学发现的理由和每位候选人获奖的理由,由学科评审组进行审查,提出初步意见,经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委员会审定同意后,可以向国家奖励委员会提出超出授奖限额人数的建议。
(2)国家自然科学奖的候选人应当是每项重大科学发现的主要论文或者专著的主要作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提出总体学术思想、研究方案;
②发现重要科学现象、特性和规律,并阐明科学理论和学说;
③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解决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者实验技术难点,以及对重要基础数据进行系统收集和综合分析。
国家自然科学奖设一、二等两个奖励等级。基本评定标准如下:
(1)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学术上为国际领先,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2)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学术上为国际先进水平,并为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者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可以评为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