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一直以来都是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老大难”问题,因涉及面广人多、原因复杂,致使调解难度大,且“复发率”高。一方面,有些物业公司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不好和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让部分业主不满意。另一方面,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认知存在不足,在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时,采取拖欠物业费的不合理解决方式,既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也影响了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转和服务积极性。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关系没有形成良性互动,反而“恶性循环”,导致近几年物业公司往往通过起诉来达到收缴物业费的目的。为使这一现况有所改观,近期,旗委政法委(司法局)与住建、法院以及苏木镇、社区,加强沟通联系,积极推动源头治理。
一是深入实地查看、了解真实情况。旗委政法委(司法局)与问题比较突出的小区业主代表、物业公司负责人以及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个别交谈的方式,听取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真实想法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意见的同时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引导双方互相理解,采取合理方式解决问题。二是通过集体座谈的方式全面了解,广泛征求意见。旗住建部门与全旗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5家物业企业累计召开座谈会26次,通过面对面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业主委员会、社区和物业企业的意见,将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并反馈至所涉及企业进行限时整改。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源头治理物业纠纷
阿右旗坚持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行业主管+苏木镇+社区+司法”联合工作机制,就物业纠纷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理清思路,明确职责。一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紧盯存在问题的整改,同时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拿出适合我旗的物业行业管理新举措,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二是苏木镇、社区加强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参与纠纷化解,引导广大业主遇到问题理性对待,及时沟通,避免小纠纷堆积成大矛盾。三是法院及基层司法所充分发挥调解主力军作用,不断强化诉前调解工作。10月中旬以来,开展物业纠纷诉前调解39件,调解成功17件。
加强法治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10月25日,旗委政法委(司法局)组织全旗“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同时利用开展“送法进企业、嘎查、社区”活动之际,向广大群众进行《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广大业主遇到物业纠纷采取正当手段和合理途径解决。并通过讲事实、讲案例的方式增强居民物业服务消费意识,正确认识物业消费已成为现如今生活必要支出的客观事实,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离不开物业服务,拖欠物业费既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也影响了物业公司的服务积极性。
下一步,旗委政法委(司法局)将继续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结合旗委、政府诚信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社区、企业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促进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提升,坚持不懈,努力从源头最大限度减少物业纠纷问题的产生,为建设文明、和谐阿右旗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