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
市政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
明确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对燃放时间、禁放区域等作出了规定。
(一)小年(2025年1月22日)全天;
(二)除夕(2025年1月28日)至正月初五(2025年2月2日)全天;
(三)元宵节(2025年2月12日)全天。
上述规定时间以外的时间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市城区禁放区域:西至大广高速、北至台辉高速、东至京广大道、南至晋豫鲁铁路。
(二)禁放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景区、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高层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重要军事设施所在地;化工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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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濮阳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
编辑:呐 龑
初审:柴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