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施某(女)被判刑!

民生   2024-12-11 22:22   云南  

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却依旧与其保持同居关系,近日,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施某因犯破坏军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3年4月,施某在得知刘某系现役军人的丈夫后,仍然与其同居。直到2023年9月,两人的关系被刘某的配偶发现。而施某还产下一子,经鉴定,刘某为胎儿的生物学父亲,随后,刘某的配偶报警。2024年3月,经警方通知,施某主动投案。


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现役军人时常需要在营区工作无法回家。施某在得知刘某是现役军人的丈夫后仍与之同居,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婚罪。而在案发后,施某仍然与刘某保持同居状态。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施某因犯破坏军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军人常年在军营服役或因军务无暇顾及家庭,军婚遭到破坏,会极大动摇现役军人的服役状态,严重影响部队战斗力和安全稳定。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不仅要受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得带病上岗(课)!国家疾控局:全人群普遍易感、酒精对其无效

突然确诊!90后女子傻眼:不痛也不痒……很多人发现就是晚期

12月1日起,封山!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福州鼓楼检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昆明信息港
昆明市委、市政府主办的昆明城市门户新闻网,传递最权威最主流的昆滇信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