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科技创新人才入库申报开始!点击查看申报指南→

政务   2024-10-30 20:31   四川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及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部署,经研究,在全省水利电力行业范围内遴选一批水利高素质人才组建四川省水利科技创新人才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人选条件

入库人选应是全省各类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同志,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心水利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精神;

4.学术技术水平较高,在全省有一定的知名度;

5.具有博士学位或水利电力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高级技师。

(二)推荐条件

1.参与编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工法、行业工法,或者参与编写(排名前三)省级地方标准、地方工法,并经批准实施;

2.主持创新开发水利电力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或提出新理论,并已推广应用;

3.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水利电力行业科研课题;

4.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战略规划、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工作;

5.主持完成大、中型水利电力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工作,并通过省部级及以上验收;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或省级以上技能竞赛一等奖,或鲁班奖、大禹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

7.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人才称号;

8.发表的专业论文被SCI、EI、ISTP收录(排名前三);

9.取得水利电力行业发明专利授权(排名第一)。

二、申报入库程序

(一)相关单位、企业广泛宣传,本次推荐不设名额限制,请各推荐单位择优推荐,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四川省水利科技创新人才库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用人单位积极履行审核推荐程序,对申报人填写的材料开展初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对申报的业绩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出具推荐函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各市(州)、县(区)水利(水务)局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复审申报材料,对复审合格的进行汇总上报(见附件2),并出具推荐函报送至水利厅。

(四)水利厅组织行业专家评审申报人员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入库。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推荐单位承担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水利厅支持入库人员参与行业学术组织举办的各类研讨活动、技术评审评估等科技创新学术交流活动;优先支持入库人员开展科研项目立项、平台建设;在向部、省推荐各类人才称号时,可直接从人才库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推荐。

(三)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推荐函、申报表、汇总表、公示材料、廉政意见、业绩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水利厅人事处。

联系人

吴家辉   

联系电话

028-86938821

1915022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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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四川省水利科技创新人才库申报表

2.四川省水利科技创新人才库申报汇总表



来源:四川水利

乐山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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