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物公告
2024年7月12日,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藤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在藤县濛江镇上新街东一巷街道的地摊检查时,发现何伟芳摆卖的生烟摊右侧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卖有以下药品:①2瓶“虎骨特效风湿灵”(制造商:美国德意希大药厂出品,规格:20粒/瓶,生产批号:20240108,生产日期:20240108,有效期:20270108,);②2瓶“植物伟哥”(出品:香港真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规格:10粒/瓶,生产日期:20230425);③3瓶“九龙风湿王”(香港九龙生物,规格:20枚/瓶,生产日期:2024年1月1日);④2瓶“老嫖客”(西藏金阳光生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规格:4850mg×10粒,生产日期:2023.09.05)。执法人员在藤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见证下依法扣押了上述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4个品规药品。为寻找该地摊的所有权人,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月28日在广西梧州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栏及于2024年8月30日在藤县濛江镇上新街东一巷街道进行了公告,现公告期限已过,仍无法确定涉案物品的所有权人。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将上述扣押的涉案物品予以没收,但不免除上述涉案物主的法律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局作出的决定不服,被没收物品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藤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藤县市场监管局
▍投稿邮箱:gxtxr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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