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模范|“以玫瑰为枪”郑毓秀

科技   2024-12-01 20:45   江西  




人物简介

郑毓秀(1891年3月20日—1959年12月16日),中国近代革命家、法制建设先驱、女权运动倡导者,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深圳市宝区西乡街道乐群村)汉族广人。

她出生在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为香港富甲一方的地方商人。郑毓秀自幼性格叛逆,不愿裹足,15岁就加入了同盟会,成为这个反政府组织的一员猛将。参与清末民初的多次暗杀事件,1910年刺杀载沣,1912年暗杀袁世凯,皆未遂。不久,她又组织了敢死队员,最终革命党人彭家珍舍生炸死清朝重臣良弼。1919年的“巴黎和会”上,郑毓秀成功阻止陆征祥在和约上签字,使中国政府保留了收回山东的权利。1924年,郑毓秀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省级女性政务官,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第一位地方法院女性院长与审检厅厅长。



人物事迹

西方列强操纵的巴黎和会上,相关条约不利于中国,中国外交的失败引发五四运动。由于国内局势紧张,人民要求拒约的压力很大,北京政府便把签字与否的责任推给中国出席巴黎和会的代表团团长、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陆征祥。这使陆征祥左右为难,提出辞职又不准,便装病躲进巴黎近郊的圣克卢德医院。就在巴黎和会签字的前一天晚上,即1919年6月27日晚上,300多名留法学生和华工包围了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的下榻地,要求他不要在和约上签字。

由于郑毓秀出色的辩论和外交才能,她被推举为代表与陆征祥谈判。而此时,陆征祥已接到北京政府的授意,准备在和约上签字。郑毓秀急中生智,在花园里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里,顶住陆征祥,声色俱厉地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陆征祥不敢去凡尔赛宫签字,保留了中国政府收回山东的权利。后来,郑毓秀还将这根玫瑰枝带回祖国,在客厅里悬挂多年。



人物评价

她以玫瑰为枪,保卫了中国收回山东的权力。她屡屡打赢官司,帮助女性争夺权力。她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成为第一位女性参与者。她的故事每一遍都精彩绝伦,让女性们深感佩服。独立而自由的灵魂,是她的幸福源泉,她有着足够的勇气,面对着世间的不公平。

她的身上具备着叛逆精神,反抗精神,勇敢无畏,坚持与毅力以及推动社会的责任感。她积极参与革命活动,为革命事业立下赫赫战功。她的这些行为不仅仅体现了她对国家和命运的深切关怀,也展现了她坚定的革命信仰和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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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百度

江科城建之声
城市建设学院团委,江西科技学院二级学院团组织,曾荣获2012年度江西省“全省五四红旗团委”连续3年获得年度共青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连续3年获得“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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