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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海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的通知》(青民发〔2020〕86号),城东区民政局向广大居民公布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申请流程。
一、奖补范围
1.户籍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城乡居(村)民;
2.在青海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青海省户籍的在校就读学生,驻青军(警)部队现役军人;
3.与在青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在城东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奖补标准
1.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树碑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具;
2.实行壁葬、塔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具;
3.实行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的,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具;
4.在公益性骨灰楼(堂)长期存放骨灰的(存放期为10年以上),对丧属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具。
三、所需材料
1.《青海省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报审批表》(需到办公地点领取);
2.骨灰撒散全过程视频及图片(2分钟以上并刻录光盘),树葬、草坪葬、壁葬、塔葬墓位证及合同发票复印件;
3.逝者户口薄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
4.逝者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
5.殡仪馆出具的火化发票及火化证明复印件;
6.经逝者家属商议后确定的1名经办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
7.经办人青海省社保卡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逝者的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火化证明丢失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逝者户籍证明材料、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部队出具的军人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遗体火化证明材料。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咨询电话:0971—8162006
办理地址:城东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城东区政府机关楼5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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