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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类市场主体:
近日,接到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通过向经营主体发送短信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声称经营主体年度报告“未通过审验”“经营异常”,要求下载微信小程序或微信转账后可进行处理,否则将导致处罚为由进行诈骗,已有经营主体受骗。请广大经营主体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该类诈骗行为。
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在此郑重提醒:市场监管部门在年报填报、年报补报、信用修复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行政处罚会对违法经营主体依法作出。凡是电话中要求微信转账的,可视为诈骗行为,请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经营主体如遇此类电话,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并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进行举报。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二、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三、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五、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广大市场主体应牢记以下几点,以防范年报诈骗:
一、认准官方网站。年报请认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平台(网址:http://qh.gsxt.gov.cn)切勿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年报报送。
二、切勿点击不明短信链接。对于含有非法链接的短信,不要点击,更不要输入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
三、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要求。对于陌生人要求加微信、扫码或支付费用的行为,要保持警惕,切勿轻易相信。
四、识别不明来源的快递件。对于不明来源的到付快件,要谨慎签收,并核实其内容。
五、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了解年报的相关政策和流程,避免因不了解而被不法分子利用。
城东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年报诈骗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呼吁广大市场经营主体提高防范意识,共同营造安全、诚信的市场环境。
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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