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洛阳黄金、贵金属
从业工作者的一封信
近期,我市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过程中,电信诈骗分子诱导被骗人购买黄金实施诈骗,或利用诈骗赃款购买黄金进行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切实堵塞行业漏洞,阻断犯罪链条,规范和加强行业内部防范管理,洛阳市反诈中心现针对全市黄金、贵金属行业从业者进行以下提示和要求:1.购买均为投资金条或饰品金条,单次购买克数较大,一般在50g以上;2.购买行为异常,不关注价格和店员推荐,仅在意克数重量,与店员沟通较少;3.一般使用他人银行卡购买,不愿登记个人信息,且交易过程中持续通过手机与他人交流;4.通过微信等方式快速进行线上下单,下单后非本人到店取货,而是叫跑腿取货或让卖家直接邮寄到指定地点的;5.购买人戴口罩、帽子等躲避监控行为的,且周围有陪同人员盯梢;1.识别可疑交易,对客户购买黄金的用途进行询问,对含糊不清、答非所问的购买者要提高警惕,针对年龄较大的客户,且购买数量明显超过正常需求的情况,应立即中止交易并向公安机关报警;2.落实“三实”原则,对于大额交易或异常交易,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务必确保实人、实名、实卡,即购买人的姓名与身份证、银行卡真实且一致;
3.加强安防措施,交易场所应安装高清摄像头,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注意保存好监控录像。
洛阳市公安局提醒:
如遇异常情况,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对查证属实协助公安机关挽回群众损失或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或存在洗钱嫌疑仍同对方进行贵金属交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