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源低碳发展关乎人类未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指引下,我国能源转型取得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顺应全球发展大势、适应时代要求的能源转型之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对能源改革发展提出新部署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以能源转型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新时代以来,我国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能源转型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有效支撑了美丽中国建设。能源消费结构转型成效显著。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超过26%,累计节约能源消费约14亿吨标准煤。不断扩大清洁能源利用规模,2023年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4%,比10年前提高10.9个百分点,煤炭消费比重累计下降12.1个百分点,绿电消费比重达到36%左右。深入推进电能替代,全社会终端用能电气化率达到28%,比2014年提升约7个百分点。绿色能源供给能力大幅提升。新能源发展领跑全球,装机规模比10年前增长了10倍,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约占全球的40%,推动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历史性超过火电。可再生能源年发电量达到3万亿千瓦时左右,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其中,风电光伏发电量超过全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风电光伏产品已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风电光伏发电成本10年分别下降60%和80%,有力推动能源转型成本大幅下降,促进全球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建成风电光伏全产业链研发设计和制造体系,量产先进晶体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超过25%,海上风电机组最大单机容量达到18兆瓦。全面掌握大型三代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第四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百万千瓦水电等一批重大工程投入运行。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壮大,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年出口突破万亿元大关,助力我国产业链优势不断巩固增强。有力支撑美丽中国建设。人民生产生活绿色用能保障持续加强,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接近80%。建成全球最大规模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9年稳居世界第一、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全国燃煤锅炉减少80%以上,95%以上煤电机组实现了超低排放,排放水平与天然气发电机组相当。持续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成品油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同时就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加强能源领域多边合作平台建设等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为进一步推动能源转型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新征程上,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能源领域改革,增强能源转型动力活力,重点要健全三个体系。健全清洁能源供给保障制度体系。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能源开发利用新机制,推动清洁能源生产供给由集中开发、大范围统一输配向区域自平衡和跨区优化配置并重转变,形成优先通过清洁低碳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并逐渐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产供给格局。完善不同能源品种之间的互补和替代政策机制,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实现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同互补、有序替代。健全现代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体制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源网荷储协同布局,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健全能源绿色消费激励制度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健全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落实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推动发展绿证市场,加强电力市场、绿证市场、碳市场等有效衔接。推动终端能源消费转型由电能替代为主向电、氢、氨等多元清洁替代转变,推动主要用能领域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引擎。健全能源产业链自主创新制度体系。建立清洁低碳能源重大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突破一批清洁低碳能源关键技术。建立健全清洁低碳能源产业链协同创新机制,构建以需求端技术进步为导向,能源技术成果评价、转化和推广应用高效协同的政策机制,通过工程化集成应用形成先进技术及产业化能力。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探索以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资金投入大、研究难度高的战略性清洁低碳能源技术研发和示范项目。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当前和长远,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能源支撑。筑牢安全降碳基础。立足我国资源禀赋,按照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的原则,推动能源平稳有序转型。发挥好化石能源兜底保障作用,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对能源低碳转型的支撑调节作用。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确保国内原油产量长期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自给率不低于50%。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网络,优化西电东送、北电南送格局,加强油气“全国一张网”建设运营。稳步推进煤炭产能储备建设,加快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增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加大非化石能源供给。持续扩大非化石能源利用规模,构建高水平新能源消纳体系。有序推进主要流域水电开发,保持核电平稳建设节奏。稳步推进新能源大基地建设,优化海上风电基地规划布局,大力推广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坚持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建设在规模、布局、时序上做到“三位一体”,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保持新能源装机每年增长1亿千瓦以上的规模。2030年前,实现新增能源消费量的70%由非化石能源供应,力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推动消费侧节能降碳。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优化天然气利用政策。更大力度推动消费侧节能降碳,大力实施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把腾挪出来的用能空间留给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民生领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提升行动,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能替代,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实现到2025年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达到30%左右。进一步完善绿证制度,持续扩大绿证绿电消费。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国际合作。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巩固拓展新能源产业优势,加强大型风电、高效率光伏、光热等技术创新,推动先进核能、新型储能、氢能等领域前沿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推动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能源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积极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智慧电网等项目落地,加强清洁能源技术和标准体系国际衔接互认。深度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建设运营好“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和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