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馆陶县教育体育局社会培训机构风险分级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目标,按照《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馆陶县教育体育局社会培训机构风险分级联合抽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字[2019]22号)文件要求,落实“放管服”改革,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遵循随机、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均衡的原则,促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落实到位。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全县社会培训辅导机构。
抽取比例:按信用风险等级总数的50%抽取,各风险等级具体比例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准。
三、抽查组织实施
馆陶县教体局负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分配相关单位。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联合抽查检查,依法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并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督导。
四、抽查事项及方式
此次检查于2024年10月14日开始10月30日结束。
在被检查企业名单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各参与检查单位确认检查企业名单,依据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检查事项。
各检查单位通过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抽取的执法人员进行编组,联合检查组依照监管事项清单确定的监督检查项目对被检查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按照“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原则,各检查组要一次性完成所有抽查事项的检查。
联合检查的方式应当以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也可作为联合检查的依据。
联合检查组应当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企业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相应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并通过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五、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不正常的市场主体,各有关单位应作为严格限制其招投标、政府采购、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随机抽查结果要在抽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由各部门检查人员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培训
双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改革和和创新,各单位要强化单位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规范程序,全程留痕。
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四)加强监管,落实整改。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推动系统性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有关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机制。
图文整理:新馆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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