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区间测速设备及部分区间测速公里桩数值变更的通告
为加强临河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新增区间测速设备及部分区间测速公里桩数值变更予以通告:
一、新增区间测速设备路段
1. 临河区G110国道934km+0m至941km+700m路段区间测速,总长度7.7km,限速80km/h
2. 临河区G110国道941km+700m至934km+0m路段区间测速,总长度7.7km,限速80km/h
二、部分区间测速公里桩数值变更
1. 临河区S213省道246km+800m至238km+700m路段区间测速,总长度8.1km,限速70km/h
2. 临河区S213省道238km+700m至246km+800m路段区间测速,总长度8.1km,限速70km/h
3. 临河区S213省道238km+700m至235km+100m路段区间测速,总长度3.6km,限速70km/h
4. 临河区S213省道235km+100m至238km+700m路段区间测速,总长度3.6km,限速70km/h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上述道路区间测速卡口抓拍设备将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电话、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逆向行驶、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并依法处理。
四、启用时间
本次设备点位通告时间自2024年11月04日至11月10日,通告期为7天,通告结束后于2024年11月11日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编辑:王婷
校对:刘曼容
初审:石政勇
审核:陈焕坤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