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新增5种!跨省直接结算!

民生   2024-11-19 23:11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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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广东

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
 可实现
医保跨省直接结算



11月18日,广东省医保局官网发布通知,《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下称《指南》)正式印发,对就医管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医待遇等作出详细指引。


根据《指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即慢阻肺)、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自2025年1月1日起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今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公开发布《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明确新增上述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此前,国家医保局已于2021年在全面实现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随着这次“再扩容”,全国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将从5种增加到10种(在广东则细分为17个门特病种,见下图)。



除此之外,根据《指南》,在职工医保方面,已连续参加广东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参加职工医保的,无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后参加职工医保的,各地可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居民医保方面则未写入类似的“断保惩罚”机制。


《指南》还明确,职工的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近亲属以下就医费用:一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二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三是其他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参保人在“粤医保”小程序绑定共济关系后,可在就医结算时打开医保电子凭证,自行选择使用本人或是家庭成员的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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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方+客户端、珠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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