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政策相关规定,现面向2024年度在临港新片区大学生实习基地(以下简称“实习基地”)实习的大学生开展政策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请条件
1.大学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年段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同实习基地签订实习协议,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各方面表现良好;
3.每次实习期限不少于2个月,每月出勤不少于12个工作日;
4.实习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涉及跨年度实习的仅计算2024年内实习时间。
二、个人补贴标准
1.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给予大学本科学生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最高5000元补贴。
2.实习补贴分两笔发放,实习结束后发放应发补贴总额的50%;毕业之后一年内在临港新片区就业或创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在沪缴纳社会保险的,发放剩余50%补贴;在毕业之后一年内未在临港新片区就业或创业的,实习补贴剩余50%部分不再发放。
3.对外省市及海外高校的非上海户籍大学生,额外给予每人每月最高1000元交通住宿补贴。
4.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每学年申请补贴次数不超过2次。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途径
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期间,通过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系统(https://rcfw.lingang.gov.cn/)选择“大学生实习补贴”模块进入系统申报,全程网上办理。
(二)申报流程(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系统Beta2.0-大学生补贴-操作指南.docx)
1.注册:实习基地及申请人登录人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
2.申请:实习基地账号管理员同意关联申请人账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实习基地账号管理员进行单位初审。
3.办理:对材料齐全的已受理申请进行审核,确定补贴总金额及本次发放补贴金额。
4.公示:审核通过的拟补贴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列入补贴范围。
5.发放:列入补贴范围的,由临港新片区人才办出具补贴资金拨付审批意见,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四、申请材料
(一)个人申请材料
1.申请前50%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临港新片区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学生在读证明;
(3)大学生实习协议;
(4)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后50%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临港新片区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3)申请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证明材料;属创业人才的,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
(4)申请人近一年内实际在沪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5)其它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原件材料需以PDF彩色扫描上传,复印件材料需由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五、咨询方式
线上咨询:68289698-8069/8098、58281501
线下咨询:临港新片区国际人才服务港(紫杉路158号A1栋2楼综合窗口)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所称实习基地,需满足如下条件:
1.已提交实习基地申请、获得业务处室推荐、临港新片区人才办审核备案,并通过公示(2024年度实习基地名单详见附件2.2024年度临港新片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公示清单.docx);
2.已通过“临港新片区人才市集”(www.hrstage.com/chj_company_gwh_web/#/login)发布实习岗位及招募计划。
来 源:临港人才自由港
编 辑:赵 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