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1月17日上午9时
随着一记庄严的法槌声响
被告人郑某平犯受贿罪一案正式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某平系万宁市人民医院原院长,2014年至2019年,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刘某民、钟某在药品采购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2人财物共计669万元人民币,其中107万元用于日常生活开销,剩余受贿款存于郑某明(郑某平胞弟)的香港银行账户内。郑某平投案后,如实供述其受贿的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在庭审现场,他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