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共享灾情数据。
建立常态性和突发性灾情数据共享、定期通报机制,构建处室+业务人员常态沟通模式,达成“数字应急”与“数字红会”灾情数据和需求数据交换共享。
二、共建救灾捐赠协同机制。
制定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机制,应急管理部门委托红十字会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由应急管理部门监督、调度救灾捐赠款物专款专用,红十字会具体接收、管理、分发。市应急管理局授权市红十字会对“应急管理捐赠系统”进行信息维护、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共建救灾款物补充机制。
充分调动社会资源补充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需求,建立捐赠款物和备灾物资共享台账,实现数据交换互通,联合开展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
四、合作开展宣传动员。
市应急管理局支持市红十字会参与“大安全、大应急”宣传动员体系,协同做好全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教培训、社会动员工作。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联动合作,共同举办防灾减灾日、全民安全开放日、安全宣传月、世界红十字日和世界急救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五、共建志愿服务体系。
市红十字会支持建立应急志愿服务队伍,按照市应急管理局救援救灾管理内容,设置志愿服务岗位,开展岗位培训,形成应急类志愿服务社会人力资源储备,强化事故灾害防救工作社会服务支撑。
六、探索创建救灾保障基金。
双方探索推进在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建立重庆市应急救灾保障专项基金,策动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社会企业和金融机构资源参与。
七、应急救护人才培养合作。
市红十字会与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在应急救护学科开设、实习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促进应急管理人才培养。
来源:重庆市红十字会
编辑:冉黎明
审核:贾茜
监制: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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