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白
一,
上个月写了一篇,小姐对他们来说也是干净的行业,结果被批评粗俗。
几天前写了一位80岁老人嫖娼,在与一位57岁的女子商讨好25元的价格,还没有进行最后交易,便被警方带走拘留的事情。然后收获的大多是为老不尊,该,之类的话术。
写一位重庆女子,30元一次交易,但碰到警方抓捕,逃跑的时候跌落而亡,我很惭愧的对她产生了悲悯,因为这个女子一个人养育着年迈的母亲,正需要陪伴成长的儿子。我甚至带着同情的心理说了一句,面对于抓住就要5000元的罚款,她30一次的赚,不得不跑。
然后,得到的批评也大多是,不要怜悯心泛滥,不知所云。不值得同情之类的。
二,
今天澎湃新闻报道的,13岁女孩遭性侵,被引诱卖淫,8名性侵的被告人,有着三名公职人员,有交通局的,审计局的,还有一位乡人大副主席。能当上乡人大副主席,这种岗位,基本也是在乡镇工作一辈子,到这个职位等待退休的老人。年龄该是很大很大了,我不知道这样的老人在面对一个13岁的女娃时是如何下手的?
我也不知道那些批评一个80岁老人,花25元嫖娼的人,斥责一句为老不尊的朋友们,在看到这个事件之后,那些侵害幼女的人,会不会敢于在互联网上骂一句,为何侵害幼女最终处罚的并不是很重!(最高判了4年2个月,而普通人犯下这种罪行的,有一起南部省份去年宣判的,是判处十年以上的,因为法律规定奸淫幼女就是十年以上)
除了这个公职人员侵害幼女的故事,我们也知道,10月30日,财新网报道的,四川雅安某县的政法委副书记协助组织卖淫,然后被判缓刑的事情,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在这起案件种,有强迫13岁女孩卖淫的恶行。但即便如此,这个协助的政法委书记,也不过是判了缓刑。
三,
到这里,我思考的一个点。
普通人25元嫖娼,30元卖淫,在社会上视为毒瘤,道德败坏。
那么乡镇人大主席侵害幼女,政法委副书记协助强迫12岁幼女卖淫的事情,那些斥责的人又该怎么来批判?
大抵是要骂一句畜生的?
但不不不,它们要么沉默,要么在心里甚至会替这些公职人员道一声可惜呢。为何要干这样的事,大好的前程等等。
因为在他们的意识中,尽管自己是普通人,但对待普通人却是毫不包容,毫无怜悯,反而会对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可惜。
就像臧律师的那句话,解决生理需求,花25元的是违法者,花25万的是精英,花25亿的是领导!
现实就是这样,那些即便是公开的明星交易们,几十万,上百万,沦为乌合之众艳羡交流的谈资,普通人的几十块就是社会的道德败坏。
现在的网络,短视频表达的价值观,基本就是这样的。
四,
在湖南的这件事,我再重申的一点是,事实上在这个社会没有着什么上流,有着的只是你我一般的下流。也所以,就像我上篇文章所说的那般,人生匆匆也不过几十年,大家都是一样的。
但唯一的不用是,有的人制定规则,有的人适用于规则。
其实到这里,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一方面想说一下这个事件的恶,一方面又想到一句,当你在看到这样的恶之时选择沉默,甚至不觉得是恶的时候,那么也是没有资格说那个30元一次的卖淫女的。
马丁·路德金曾经说过:
“当一件事情发生时,胆小怯懦的人会问:安全吗?患得患失的人会问:明智吗?热衷虚荣的人会问:受欢迎吗?但良心会问:这是对的吗?总有一天,人们会采取既不安全,也不明智,亦不受欢迎的立场,只因为良心告诉他:这是对的。 ”
这句话很深刻,但也只是对外面来说,这就话,讲真,在我们这里其实很浅,很浅,远远达不到人性的最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