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联合批复同意
大连市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
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自此
大连市成为全国同时实施
海运和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
三个城市之一
一是强化大连港与环渤海各港口及东北腹地陆港间的协同联动效应,缩短企业出口退税周期,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加强东北地区贸易、投资、通道、平台等统筹发展,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
二是增加大连港口货物吞吐量,促进中转集拼、配送等增值业务发展,进一步激发大连港航物流基础优势,加速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建设。
三是可进一步吸引外贸货源,加密、完善班列线路,促进公路货物向铁路转移,推动大连海铁联运业务快速发展,畅通东北亚国际市场与东北腹地经济间的要素流动,打造向东向北开放的重要支点,助力东北全面振兴。
2023年下半年以来
2024年年初
了解到国家拟对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启动扩围后,大连市财政局立即会同市自贸办等部门起草了《大连试行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方案》,以省政府名义向国家相关部委进行申报。同时,密切跟踪审批进展,经多轮沟通争取,最终获批。
美编:夏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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