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线索的通告

政务   2024-11-06 13:38   新疆  

为严厉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行为,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一)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腐败犯罪行为。

(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企业资产等犯罪行为。

(三)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实施的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等犯罪行为。(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非法高利转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恶犯罪,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举报方式

库尔勒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举报电话:18999608110

信件地址:库尔勒市英下乡英下路43号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线索要尽量详细,需提供物证、书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并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核查工作。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线索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反映与企业内部腐败无直接关系的一般案件、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四)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库尔勒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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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经侦大队

编 辑:苏  比

审 核:钱文辉

签 发:梁  晨

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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