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送房给弟弟住,被弟弟1400万卖掉

百科   2025-01-02 13:00   陕西  

转自:天涯社区
张丹与张浩(均为化名)是姐弟,她一直对弟弟疼爱有加,结婚后也经常在生活上、经济上给予弟弟帮助。因弟弟无房,张丹与丈夫便决定送一套房子给弟弟一家居住使用,并出具一份《承诺书》,表明自愿将这套房产无偿赠与张浩,但双方并未办理房产过户及赠与公证手续。
4年后,张浩打算出售房屋,便多次要求姐姐、姐夫尽快偿还银行抵押贷款,注销抵押登记,但姐姐、姐夫没有同意。之后,弟弟张浩就以姐姐张丹(甲方)的名义将房产以1400万元出售给林某,约定购房款分三期支付。之后,林某依约支付首期款570万元(存入置业担保公司指定的账户)及第二期款40万元(支付到张浩名下账户),银行亦依约将第三期购房贷款790万元发放至张丹名下账户。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弟弟屡屡向姐姐、姐夫催讨房屋解押款,姐弟俩心生嫌隙,张浩将张丹夫妇起诉至法院。

张浩认为,姐姐、姐夫既然已将房产赠与自己,那1400万元的购房款就应归自己所有,他们应该清偿房产的解押款570万元,还要协助支取打到张丹银行卡的790万元。张丹夫妇认为,张丹比较溺爱张浩,是考虑到弟弟无房才将房产赠与他。现张浩对张丹存在不满情绪,双方进而发生冲突、矛盾,他们决定撤销对张浩的赠与。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的赠与合同,并不属于法律规定中不得撤销的赠与合同,且房屋产权始终未转移变更至张浩名下,张丹夫妇有权行使任意撤销权。现张丹夫妇明确表示撤销赠与,故张浩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张浩的诉讼请求。
网友有话说

网友说:溺爱换不了感恩,因为他觉得亲人对他的爱都是应该的,别人不溺爱自己,就觉得自己吃亏了,别人是仇人。这么好的的姐姐姐夫不珍惜,这就是叫不感恩,不惜福,一下子消耗了自己后半生的福报。一般赠予合同在赠予为完成前,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


网友说:白眼狼是怎么诞生的,就是因为对它太好了。


网友说:感觉这弟弟是沾上赌或者毒了,否则怎么会没房住还卖房。


网友说:1400万的房子说送就送,姐姐两口子相当有钱啊。有钱也不能这么玩啊,弟弟没房把房子给弟弟住就行了,还签啥赠予协议啊。


网友说:弟媳妇也不是啥好人!另外想说:这姐夫肚量可以!


网友说:现在不在自己名下的房子,都可以代房主卖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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