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
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发布
关于将9家社会组织
纳入社会组织黑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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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社会组织红黑名单和活动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二章 红黑名单和活动异常名录载入”“第六条 登记管理机关发现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载入活动异常名录:(一)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及“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发现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载入社会组织黑名单:(一)被载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之有关规定,高新区现有9家社会组织连续2年未年检,已被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
经前期公示,现决定将以下9家社会组织列入黑名单。
望社会各界周知。
来源:西安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编辑:高畅
主编:王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