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酒店、宾馆、公寓经营者
宣威公安提醒您
根据相关规定
接待未成年人入住
必须落实“五必须”要求
对未落实“五必须”要求的
将依法予以处罚
近日,宣威市公安局复兴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旅馆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身份信息,且未按照“五必须”规定询问报备其父母或者监护人联系方式,未将未成年人入住情况告知其监护人,未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便直接提供住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宣威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该旅馆负责人沈某某行政处罚。
旅馆业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做好配合工作,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业、公寓等场所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事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宣威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