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和本人因工作调整提出的辞职请求,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许建明辞去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集宁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编辑 / 王晶晶 乔敏敏
审核 / 张嘉瑜 徐吉宝 孟宇
终审 / 秦宝 成斌彬
来源 / 集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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