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文明交通、携手共创”。
当日,博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交管、公交、运输等多部门,在县影剧院门前共同举办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居民广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大力增强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积极营造浓厚的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宣传氛围,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不断提升群众的出行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活动现场,通过大屏幕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提问、摆放展板讲解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图册等方式,向广大居民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公安交警耐心地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无证驾驶、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劝导大家自觉摒弃侥幸心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革除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博湖县居民爱新说:“通过今天的宣传咨询活动,使我了解了更多交通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同时,让我们知道骑车要戴安全头盔、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做安全文明的市民,为博湖文明交通做一份贡献。”
博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陈文浩说:“我们将以‘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深入社区、学校、企业、车站等地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共同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全力维护全县交通安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博湖县公安局交管部门将持续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树立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全力保障全县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郭玉顺、刘极伟、刘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