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挂牌条件
1.申请人为依法在湖北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其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8年以内大学生或高校青年教师,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港澳台籍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学历认证。
2.企业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考虑:
(1)最近一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万元;
(2)最近两年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300万元;
(3)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
(二)项目挂牌条件
1. 申请人为未在国内外注册成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团队成员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8年以内大学生或高校青年教师,且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港澳台籍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学历认证;
2.创业团队成员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有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
4.拥有创新的产品或技术或商业模式,并有市场前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容量大,具有较强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获得过市级(含)以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荣誉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优先享有挂牌资格。特别优秀的企业,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同意,可适当放宽条件。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湖北青创”微信公众号或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官网,按要求下载并填写挂牌湖北“青创板”申请文件。
(二)申请受理
湖北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对受理申请文件对照湖北“青创板”挂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三)挂牌审核
湖北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与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联合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企业和项目进行审核,并自申请文件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确定并公布审核结果。
(四)股权登记
通过挂牌审核的企业,在挂牌湖北“青创板”前需与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签订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协议,办理股权登记托管手续。
(五)挂牌交易
将通过挂牌审核的企业和项目在湖北“青创板”挂牌。
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请于11月16日下午17:00前联系各市州团委负责人并报送相关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根据要求另行提交。
市州团委联络表
▲以下事项不在征集、受理范围:求决、申诉、举报类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学术理论;重复提出、内容空泛、无实际意义的事项;不属于我市管辖的事项等。
仙桃市青年文化传媒中心
来源 | 湖北青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