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学》,2024年第11期
【内容摘要】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我国法律体系是以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论与实践命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经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通过我国《宪法》的宣示开启了融入我国法律体系的时代进程,具有统筹“两个大局”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以法治互动规律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国际法化的理论逻辑。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融入实践初步呈现出规范表述、规范地位和规范层次的差异化样态,其融入范围应以特定法律关系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关联程度为判断标准,避免简单排除非涉外性法律、私法性法律和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立、改、废、释、纂”并举和“直接与间接”融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语言表述和价值层次方面的严谨性,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载体强化具体制度设计,使我国法律能充分反映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思想精髓。
【关键词】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法律体系 涉外法律 法治互动
【作者简介】孟令浩,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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