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全面提高我县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广大群众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新平县城中心城区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正至10时15分。
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10:00—10:03。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鸣放一个周期。时间为10:06—10:09。
(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长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时间为10:12—10:15。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没有任何空情、灾情,请各级各部门要向干部职工、群众进行广泛宣传,确保试鸣过程中工作、生产、生活、学习秩序正常,社会稳定。县电力部门要确保各警报点单位供电,保证鸣放顺利成功。
(二)公安、交警、城管等各执法部门在鸣放期间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维护好正常的交通秩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三)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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