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政务   2024-09-14 18:13   新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国防教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12时在全区人防重点城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种类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


三、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奎屯市、克拉玛依市、伊宁市、库尔勒市、塔城市、哈密市、吐鲁番市、阿克苏市、喀什市、博乐市、和田市、阿图什市、阿勒泰市、乌苏市。


全体公民要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王诗文
主编/田佳琦

总编/王定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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