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同心】冬季行动 ▏电动车新规施行两日 同心交巡警劝导2600余起违规行为

民生   2025-01-05 14:51   宁夏  

“没想到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还真罚款,我前段时间看了你们发的宣传视频,看来还是不能有侥幸心理。”“杨大叔,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1月1日就正式施行了,咱们以后骑车一定要记得戴头盔!”1月2日,在同心县豫海镇生海宾馆门口的十字路口,同心县公安局交巡警朱立清向群众杨明进行现场普法教育。

1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同心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坚持宣传普法与路面整治并举,全面打响电动自行车管理开局战,稳妥推进规定落地实施。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的治理,交巡警秉承“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设置10余个交通安全教育学习点,边查处边宣传教育,对驾乘电动自行车轻微违法者实行“不消除违法不放过、不受到教育不放过”的管控措施。同时,通过执勤民警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组织违法行为人观看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展板和警示教育录像、上路参与体验执勤,引导群众实现从对罚款的反感向自觉遵守交规的转变。

在前期宣传普法引导的基础上,交巡警大队组织警力先后深入商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案例警示、交流互动等方式,讲解电动自行车立法的目的、意义和条款解读,向广大群众广而告之解读群众关心的重要条款,引导群众驾乘电动自行车主动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推动警力下沉一线上路,采取‘教育劝导与处罚整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在城区和乡镇同步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在主要路口、主要路段,严查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行为,坚决打响电动自行车管理‘开局战’。”同心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负责人马会云说。

截至1月2日,同心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劝导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600余起,依法处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5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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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礼

辑/图片:苏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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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平安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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