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然而,部分烟花爆竹经营者未经审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储存活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近日,罗大台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查获并依法扣押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100 余箱。
2025年1月6日,罗大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辽阳市文圣区罗大台镇张书村一处无任何危险品存储资质的仓房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对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民警随即在库房周围布控并展开调查。
经查,2024年12月23日,嫌疑人朱某某在自家仓房内储存烟花爆竹100余箱,并在微信群及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广告。为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罗大台派出所立即与文圣区应急局联合执法,查封该仓房,文圣区应急局将涉案的一百余箱烟花爆竹扣押并转运至安全库房。同日,嫌疑人朱某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文圣公安提示:烟花爆竹属于特殊危险品,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不仅威胁公共安全,还可能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非法储存、运输或销售烟花爆竹。若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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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圣公安分局
编辑:赵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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