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王得仁,男,1986年8月20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东城区企业局家属院一楼带院
执行依据:(2023)豫1481民初964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426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
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3、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夏传武,男,1972年11月9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西城区淮海中路教委家属院013号
执行依据:(2020)豫1481民初248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12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
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2%支付赏金;
3、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丁永庆,男,1971年5月8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裴桥镇夏平楼村
执行依据:(2022)豫1481民初383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128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10%支付赏金;
3、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陈晓光,男,1989年11月1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永城市太丘镇胡小厂村陈楼西组129号
执行依据:(2023)豫1481诉前调书2285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8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下落(举报的地址应当明确),并经本院实际控制或实施拘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5%支付赏金;
3、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刘文成,男,1993年2月12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新桥镇秦庄村刘庄组048号
执行依据:(2018)豫1481民初1076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82767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第一个向本院举报被悬赏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永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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